投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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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沈人才就业创业可获租房补贴

来源:科技创业月刊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2-26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航拍沈阳街景 今年,沈阳市人社部门将推出哪些就业、创业具体举措?2月24日,沈阳日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有关人士做

航拍沈阳街景

今年,沈阳市人社部门将推出哪些就业、创业具体举措?2月24日,沈阳日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有关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今年如何破解就业难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并在现场通过热线电话回答了市民提出的问题。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可领取一定补贴

离校两年内(以毕业证登记时间为准)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经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认定和财政部门审核,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照实际缴费金额的60%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本人承担。补贴期限最长为24个月。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

并缴纳社保后可得定额补贴

以下九类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后,本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家庭成员;残疾人;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后无工作的;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烈属;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1年以内的(简称“4959”人员);省政府文件规定的其他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政策人群。

“4959”人员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补贴,其他人群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可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定额补贴,对于缴纳单项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可申请享受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单项补贴每人每月100元。补贴方式及时限: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按半年发放的方式,即享受补贴人员全额缴费后,再给予补贴的方式。

来沈人才就业创业可得租房补贴

补贴对象:

A.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沈阳、首次来沈就业创业且原籍非沈阳市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小于35周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小于35周岁)以及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小于35周岁),在沈阳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未享受过沈阳市公租房政策。

B.对于经沈阳市科技局确定的高新技术、科技小巨人,科技“双培育计划”企业中2018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首次来沈就业的成熟实用人才(原籍非本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等级,在沈阳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未享受过沈阳市公租房政策,需经用人单位推荐并盖章后,按标准享受租房补贴。

C.对于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原籍非沈阳市),2015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沈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博士(小于35周岁)、硕士(小于30周岁)和首次在沈自主创业的学士(小于25周岁),以及2017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沈就业的学士(小于25周岁),在沈阳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未享受过沈阳市公租房政策。

补贴标准:

A.符合上述A、B条件的人员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租房补贴。其中,博士毕业生1250元/月,硕士毕业生850元/月,学士毕业生和技师及以上的技能人才500元/月。

B.符合上述C条件的人员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其中,博士毕业生800元/月,硕士毕业生400元/月,学士毕业生200元/月。(注:资金发放之前为每半年发放一次,2021年修改为每季度发放一次。)

申请方式:

在沈实现就业的,按用人单位所在区;在沈实现创业的,按创业项目所在地,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到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申报租房补贴。所需材料及其他相关信息可到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官网(http://www.syhrsa.org.cn/)查询。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丁宁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摄影记者张文魁

文章来源:《科技创业月刊》 网址: http://www.kjcyyk.cn/zonghexinwen/2021/0226/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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